一、制度建设
制定、完善物价及医保管理制度,督查制度的贯彻执行。
二、管理职能
1.贯彻执行物价和医保政策,制定医院物价、医保相关制度。
2.督查医护人员对物价、医保各项政策、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3.及时传达物价、医保政策法规,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与培训。
4.及时维护医保医师库及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。
三、行政职能
1.提供医保相关数据和合理建议,为医院做好医保管理提供依据。
2.负责各级医保及物价管理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,接待省医保局、省内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来院检查、联系工作。
四、服务职能
1.做好物价自查及医保费用的监管审核工作,及时总结,提出整改措施,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,并落实整改 。
2.咨询答疑物价、医保政策,承担规定病种门诊、特药特治、外配处方等审核工作。
3.接待解决关于物价、医保方面的投诉。
4.做好新增、特需及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组织审定、核算及价格申报。
五、联络职能
1.贯彻执行外省医保政策,负责其宣传、维护、咨询答疑工作。
2.做好外省医保联网结算费用的监管审核,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小结,提出整改措施。
3.处理外省医保经办机构的其他工作。
4.做好商业保险客户来院就医的相关服务工作。
六、其他
1.负责医院职工参加省本级医保的增减工作。
2.配合省内外医保经办机构及相关部门开展发票稽核工作。
3.协助财务科完成欠费患者的医保费用追回工作。
4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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